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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7-11         浏览次数: 2016-07-11

江苏师范大学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苏师大实〔2008〕69号 200812月8日)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简称突发事件,下同),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结合我校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校各类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区域内的突发安全事件。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更为详细、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的应急预案。

  三、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突发事件是指在实验室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的紧急事件。

  (一)突发事件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两类。1.自然灾害:可能影响实验室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风暴、雷电、冰冻、地震等非人为因素而形成的灾害。2. 事故灾难:事故灾难包括药品、易燃易爆物、废弃物、放射性物品、水、电、油、气等由于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灾害事件。

  (二)根据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分级标准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四、突发事件处置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学校成立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安全工作和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保卫处处长、实验室处处长任副组长,各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成员。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具体实施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

2. 如有必要,向当地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联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4. 对突发事件原因进行调查;

5.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及所造成的后果提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建议。

  (三)相关部门及单位工作职责

1. 保卫处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各有关单位的具体情况,配备更新消防灭火器材,检查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做好各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2. 实验室处应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将实验室安全工作作为实验室建设、管理与评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实验室安全知识作为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各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3. 后勤管理处应加强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电路设施的检修、改造,不断改善化学、生物等实验室“三废”处理的条件,增强抵御洪水、风暴等自然灾害对实验室造成危害的能力。协助做好各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4. 校医院根据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实际需要,具体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工作,并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开展进一步的医疗救助工作。

5. 实验室所属单位成立由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基层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人。

  五、突发事件的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在必要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安全疏散标志等,明显位置上公布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法,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一)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建设,不断修订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经常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急处置队伍的实战能力。

  (二)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所需的应急设施和必要的经费。

  (三)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各自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部署,迅速通知有关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六、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由学校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执行应急预案,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一)突发事件报告时限、程序及内容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环节,每一起突发事件都必须作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首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全。

1.首次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向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必须报告的信息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和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尽可能报告的信息内容包括:事件初步性质、严重程度及发展趋势、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

2.进程报告

  进程报告内容为突发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进程报告除了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外,学校还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和卫生厅等有关部门。

3.结案报告

  在事件处理结束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学校提交结案报告。结案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包括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效果)、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并提出责任追究及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如有必要,学校应将事件处置结果向省教育厅和卫生厅等上级部门报告。

  (二)应急处置措施

1.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处置,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

2.事发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快速作出应急反应。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下列措施: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迅速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并加强巡逻;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抢修被损坏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4.在校内未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接到突发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和落实本单位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类似突发事件在本单位发生。

  (三)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或超出事件发生单位处置能力需要学校协调处置的,由学校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和指导相关单位协同开展处置工作。

七、善后处理

 直接应急处置和救助活动结束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处置转向补救和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秩序。

  (一) 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二) 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做好稳定校园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

  (三)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四)总结经验教训,引以为鉴,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 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件侦察工作。

八、本预案由保卫处会同实验室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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