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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5-16         浏览次数: 2016-05-16

为做好化学化工学院2016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研发〔201611)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形式

本年度答辩可参加学科组织集体答辩,也可自行组织答辩。

1、学科组织答辩:学科组织集体答辩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参加集体答辩的研究生导师请填写《附件1:学科组织答辩研究生汇总表》,5月18日前上交至邢蓓蓓处。期视为导师自行组织答辩。答辩费用可从学院分配给导师的研究生经费中支付,不足部分自行解决

2、导师自行组织答辩拟自行组织答辩的导师请填写《附件2:论文答辩日程安排》并于答辩前一周发至邮箱:hgxyky@jsnu.edu.cn。自行组织答辩应在5月25之前完成,5月26之前上交各项材料。答辩费用可从学院分配给导师的研究生经费中支付,不足部分自行解决

、答辩要求

1论文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前2-3天须张贴答辩通告或放置答辩展板,展板形式可参照《附件3:展板示例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5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应为奇数),且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答辩秘书由我院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担任

 3、答辩委员会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视为学位论文答辩通过。

 4、答辩结束后请将《附件4:答辩记录《附件5:答辩委员会委员表决票等材料提交学院。

三、答辩程序

见《附件6:答辩流程》

未尽事宜请联系邢蓓蓓,电话:83403165.


附件1:学科组织答辩研究生汇总表.xls

附件2:论文答辩日程安排.docx

附件3:展板示例.jpg

附件4:答辩记录.docx

附件5:答辩委员会委员表决票.doc

附件6:答辩流程.doc

化学化工学院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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